是的,你想辞职应该书面向公司递交辞职信,口说无凭表态辞职没有依据。你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信〔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没有合理的理由连续旷工3天,用人企业可以辞退并不予发放工资!你只是口头表示辞职是不行的!我觉得你还是赶紧去上班,按程序提交辞职信,等待公司批复,以免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你要不干了。就写辞职信。必须的。与这个无关。不要填这个表。
最好需要,因为被解雇和自己辞职是两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