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和责任没有关系。首先,你只是垫付,将来交警的责任认定也并不一定就是支付费用的依据。
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行政机关对一些特殊情况的现场勘验、取证。。说白了就是鉴定结论。
最后由谁来赔偿,陪多少由法院定(当然很少有人走到这个程序)
至于医药费的支付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由谁先行垫付,不过常规是由机动车驾驶方支付(谁让你被认为是强势方,且未尽到谨慎驾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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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买保险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按保险法来说,肇事司机没做错,你可以让肇事司机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如果不肯,起诉对方保险公司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明确的责任比例承担费用。
这要看责任在谁吧?如果你不用负全责,我觉得医药费不应该你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