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汽车配件的,技术监督局人来了,要生产许可证和质检报告,拿不出来就罚款或拉走货,他们这样合法吗

2025-05-14 07: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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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技术监督局这样做是合法的,只要你堂堂正正合法挣钱,他们也无法挑你的毛病.如果他们不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按照<产品质量法>第65条,也会被追究责任.

你要供货商替你准备好生产许可证和质检报告,以备检查.如果没有,可以按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http://www.szbts.gov.cn/zcfg/flfg/200704/t20070417_193604.htm

第十六条 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

第三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第三十八条 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包庇、放纵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
2、 向从事违反本法规定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3、 阻挠、干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产品生产、销售中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