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重婚罪的问题,如果在你们没有办正式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你丈夫又和另一女子办理了结婚手续,那么他就构成了重婚罪;
其次说一下财产分配问题,婚后你们买的房子如果是用你们两人的收入购买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可以得到一半房屋的产权,但是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买房子的钱是你们二人的收入或其中一人的收入;由于两房子的户名均不是你或你丈夫,那么离婚时就不能名正言顺的进行分割。在法院审理时还要看你的证据,主要就是刚才我说的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还有造成离婚后果有过错的一方,也就是你丈夫要少分财产或不分财产,还要看你的收入状况适合不适合把房子判给你,如果你居无定所又没有收入,法官也是有可能把房子判给你的,是要结合多种因素的,就看你的举证能力了。
最后对你表示同情,希望你能赢。
1 他婚后的房子按理是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房产证是他爸爸,所以你还是没有份,除非是他自己名字,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2 如果他和那个女人同居,不管有没有孩子。都算重婚罪(你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但是具体多少钱,法律没有规定,需要你们自己协商)
首先,有大房产证的房子和谁的户口没有关系,因此这房子和他妹妹没有丝毫的关系。
其次,你老公有外遇,既然承认了,你就要留下证据,证明他有过错,录音或其他文字性的都可以。
再次,关于房子问题,他家的两套房子,写的是他爸爸的名字,和你没有关系,你无权要求房产。你可以要求就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多分,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最后,你可以告他重婚罪,前提是他们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可以自己或找律师寻求证据。
既然已经这样,最大的保全你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那要看那俩套房子是你们婚后买的还是婚前他们家人买的?如果是婚后买的那你可以找到你老公出轨的证据去法院告他,首先他错在先,法院会偏向你的。婚前买的那就不行了,只能分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还是那一点:要找到证据,法院就会偏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