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过的案子迟迟得不到执行怎么办

2025-05-14 05: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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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并作出裁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2)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人民法院通知交出而拒不交出的,可强制执行。
(3)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的,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可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4)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此外,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在采取以上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回答2:

遇上这种情况,也很无奈,对策就是多方打听被执行人的下落,多和法院执行部门联系,提供可靠的财产线索,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如果对方真的现在无履行能力,那只能等他以后有钱了再说。打官司胜诉,债权已经被法院判决书确认,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
请参考:法院执行难问题出现的原因及解决方法http://www.055110.com/zq/5/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