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时间为三个月。
创业者可以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
2.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撤销程序:
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了,此时创业者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另外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还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如何应对措施: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在商标局审查商标的时候,只会审查商标有没有被注册过,而不会去考虑该商标是否是抢注他人的商标,那么就导致出现了很多商标抢注事件。一旦商标被抢注,那么对于原使用者来说肯定会造成严重的损失,那么当商标被抢注之后该怎么办呢?
1、如果该商标还未注册成功
当你发现你的商标被抢注了,那么一定要先查看当时商标的状态,如果还未获得批准,那么当商标初审公告后,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会由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后进入公告期,而公告期有三个月,在这段期间,任何主体都可以对该商标的申请提出异议。如果你的商标被抢注了,那么就可以及时准备证据材料,在有效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如果商标注册成功了
如果你在商标审查时还没有发现被抢注的话,那么可能会错过异议期,虽然商标被核准注册了,但是还是有办法可以救济的。根据商标法规定,被抢注人可以在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如果超过五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理由申请无效宣告了,当然,驰名商标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3、全面申请商标保护
企业或个人应当记住“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道理,提前将主要的产品和服务申请为商标,如果没有申请商标,那么将对企业后期的发展造成重大的隐患。而且如果只申请了主要类别,但是关联类别没有申请的话,后期被关联类别被抢注也是会带来很大麻烦的。所以企业不止要注册主要类别,还要根据企业发展不断增加商标的保护力度,增加辅助类别的保护。即便是现在产品还没有那么高的知名度,但是随着企业的宣传和推广,商标终究会被他人所熟知的,此时,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必须要跟得上,否则发展就会出现问题。
综上所述,如果商标还没有被注册成功,那么还可以及时提出异议;如果被注册成功了,也可以提出无效宣告。所以大家面对商标抢注也不要气馁,本来就是属于自己的商标,一定要及时寻求保护,不能忍气吞声,让自己辛辛苦苦做出的劳动成果被他人不劳而获。
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驰名商标保护)、第十五条(禁止他人抢注)、第十六条第一款(地理标志保护)、第三十条(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第三十一条(初审公告申请在先,同一天申请初审公告使用在先商标)、第三十二条(不得损害在先权利、不得不正当手段抢注 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异议和宣告无效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在公告期提出,一个是在拿到商标注册后的五年内提出宣告无效。宣告无效对驰名商标没有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