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这也就是说,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而不必报警:(1)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其成因没有争议;(2)只有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身伤亡,而且对于基本事实没有争议的。通讯员:卢晓辉/昌图县民政局
您好,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不是所有的事故都能够走快速处理的。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状况和双方的协商程度来判断是否需要报警介入。
以下事故状况,您是可以简单进行自我责任判断,快速处理:
1.机动车之间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的事故;
2.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这里的轻微财产损失,是指造成单车车辆损失交强险在2000元以下、商业险在10000元以下);
3.双方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没有争议;
4.事故车还可以开,同时,双方当事人都有为车辆买保险的。
另外分享一个知识点,几个常见的轻微事故状况分析,可以帮您快速判断责任方:
1.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追尾撞前车的,后车负全责;
2.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变更车辆负全责;
3.遇红灯亮时继续通过的,闯红灯车辆负全责;
4.逆向行驶发生碰撞,逆向行驶车辆负全责;
5.车辆运载物遗洒、飘散导致事故的,运载车辆负全责;
6.不按规定倒车导致事故的,倒车车辆负全责;
7.掉头妨碍正常行驶车辆的,掉头车辆负全责;
8.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为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未让车辆负全责;
9.准备进入环形路口时不让已在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未让车辆负全责;
10.溜车导致碰撞的,溜车车辆负全责。
现场私了。根据情形而定,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根据市场报价要求赔偿。比如甲方主要责任,乙方保险杠也仅有轻微剐蹭,商量之后甲方给以乙方一定的赔偿,然后各自修车。
快速理赔。同样的,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双方填写《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确定责任后各自报案(或者全部责任方报案),快速撤离现场并相约到双方或者全责一方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维修。